(美)布伦特·施兰德 里克·特策利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成为乔布斯,爱尚看书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2004年一整年,法德尔一直致力于开发音乐手机原型,他取得的成果比摩托罗拉的好得多。第一版音乐手机原型融入了iPod的拇指滚轮技术,以可滑动的滚轮作为拨号键盘。史蒂夫喜欢法德尔的想法,但有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尽管拇指滚轮非常适合iPod,但却不适合音乐手机。拇指滚轮能够方便用户在歌曲列表或联系人列表中进行导航,但如果要拨打一个号码簿里没有的新号码,拇指滚轮就派不上什么用场了。第一代原型显然志向太低,没有很好地利用现有技术和用户界面设计。法德尔的第二代原型放弃了拇指滚轮,把重点放在了视频播放上,这一原型展现了法德尔超凡的想象力和宏伟抱负。但这代原型无法克服一个外因:当时蜂窝网络速度太慢,也不稳定,无法支持连续的视频流。尽管只要和电信运营商合作,法德尔就能在一年之内推出视频手机,但史蒂夫没有点头。推出视频手机有点好高骛远,因为它需要依靠当时并不完善的蜂窝基础设施。

紫色项目团队也遇到了一系列问题。他们希望打造一台能与麦金塔软硬件都兼容的平板电脑,工程师遇到了微软和其他试图打造平板电脑的厂商也曾遇到过的问题:体积、重量、电池续航能力和成本。即使是比较小的10英寸屏幕耗电量也很大,很快就会耗尽可充电电池的所有电量。无线技术是让平板电脑联网的最佳方式,但也比较耗电;传统个人计算机的微处理器同样耗电,即使是为笔记本电脑配备的微处理器耗电量也不小。电池问题似乎是平板电脑无法逾越的障碍,现有的电池又大又重。

打造iPad的技术基本都是从麦金塔衍生而来的,各项技术也已经完备,但打造出的机器既笨重又不实用,而且价格跟MacBook不相上下。史蒂夫知道这种产品肯定不好卖,但他并没有关停整个项目。除非他有后备方案,否则不会终止紫色项目。

2004年,雷格·克里斯蒂和巴斯·奥尔丁花了好几个月时间研究多点触控技术,打造多点触控屏原型。他们把电脑屏幕实时投射到会议桌大小的触控平面上,用两只手就能随心所欲地“移动”文件夹、激活图标、缩小或放大文件、横向或纵向“滚动”屏幕。设计负责人乔纳森·艾维把这个原型称为“超大屏幕”(Jumbotron),尽管当时做得还比较简陋,但已经足以让人眼前一亮,无比期待触控屏的无穷潜力。艾维一直试图寻找颠覆性的用户界面技术,也一直在关注克里斯蒂和奥尔丁的研究进展,他很喜欢Jumbotron的演示,想让史蒂夫也看一下。艾维相信多点触控技术将成为苹果新一代产品的基础,他认为新一代产品应该是平板电脑。

史蒂夫也认为苹果下一步应该对传统个人电脑进行彻底变革,他也一直想要打造一台平板电脑,这也是为什么他当初会批准紫色项目。但做完手术回公司后不久,在一次边散步边头脑风暴时,史蒂夫告诉艾维他改变主意了。“史蒂夫想暂停平板电脑项目,”艾维回忆道,“我非常惊讶,我很喜欢那个项目。史蒂夫说,‘我不确定是否能说服消费者,让他们认可平板电脑的真正价值。但我确定能说服他们买一部更好的手机。’这就是史蒂夫的杰出之处。”他提出这个建议并非没有考虑到打造手机的困难之处。他当然知道打造手机比打造平板电脑困难得多,因为体积必须足够小,而且必须兼具手机、电脑和音乐播放器的功能。实际上,史蒂夫的目标是打造一台全新种类的设备,这个目标值得冒险一试。

看完雷格·克里斯蒂和巴斯·奥尔丁的多点触控原型演示后,“史蒂夫完全提不起兴趣,”艾维说道,“他不觉得多点触控技术有什么价值。他的反应让我觉得自己很傻,因为我真的认为这项技术很有潜力。我说,‘比如,想象一下数码照相机的背面,为什么小屏幕边上需要那么多按钮呢?为什么不能把按钮都放到显示屏上?’我当时第一个想到的应用就是照相机,可见多点触控技术依然处于发展初期。但史蒂夫依然不感兴趣。从这个案例中也能看出,有时候史蒂夫说的话以及说话的方式并非针对个人,你可能会觉得他是针对你的,但其实不是。”

然而,思考了几天后,史蒂夫改变了对多点触控技术的看法。也许多点触控技术就是他一直以来想要寻找的用户界面突破口。他开始咨询几位骨干员工的看法。他叫来艾维深聊,也咨询了史蒂夫·萨科曼(Steve Sakoman)的看法。萨科曼以前也是牛顿团队的工程师,现在在阿瓦手下担任软件技术副总裁,他一直建议苹果公司向手机产业进军。史蒂夫还想听听iPod团队对多点触控的看法,毕竟他们已经打造了两台音乐手机原型。史蒂夫叫来在硬件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的法德尔,让他判断是否能把这项技术应用到一台更小的设备中。看过Jumbotron演示后,法德尔认同这项技术潜力无穷,但同时表示要把触控屏幕从乒乓球桌大小缩至能装进口袋,难度非常大。史蒂夫把这项挑战交给了他。“你已经想出把音乐和手机融合的办法,”他告诉法德尔,“现在再去想想怎么把多点触控屏幕用到手机上。我要一台既轻薄又小巧又炫酷时尚的手机。”

克里斯蒂和奥尔丁的演示对史蒂夫的启发作用不亚于25年前的施乐之行。让消费者能够直观、简便地与移动智能设备进行交互一直是苹果的创新动力。麦金塔的图形用户界面是一大飞跃,iPod的拇指滚轮技术同样是重大突破,多点触控与图形用户界面一样潜力无穷,但史蒂夫必须快速行动。

根据iPod的经验,史蒂夫知道他的团队在速度方面不成问题,在产量方面也完全没有问题,不会出现供不应求的困境,因此他决定打造手机。苹果的目标是要将这样一台设备交到用户手中:外形与iPod一样轻薄时尚;可以下载、播放音乐,只要有无线网络,还能播放视频;与其他手机一样拥有语音信箱和通信录功能;拥有与NeXT工作站一样强大的运算能力。史蒂夫一直说,大多数人很讨厌自己的手机。苹果要打造一台他们喜欢的手机。

史蒂夫做出这一决定的时间是2005年1月下旬,这并不是在苹果发生的唯一一件大事。在麦金塔电脑展示会上,史蒂夫还推出了Mac Mini和iPod Shuffle,以及iWork应用软件,他希望能与微软的Office进行竞争。但手机很快成为史蒂夫和艾维交流的主要话题,他们俩几乎每天都会见面,一周有3~4天一起吃午饭,午饭后一起在公司散步,交流看似比较无聊的日常问题,比如打电话时耳朵会碰到触摸屏,如何防止耳朵意外触发触摸屏的功能;比如用什么材料才能防止手机屏幕被口袋里的钥匙划坏。史蒂夫有时会去艾维的实验室,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看设计师摆弄原型,或是和艾维一起站在白板前涂涂画画,修改对方的设计方案。两颗相似的灵魂让史蒂夫和艾维越走越近,他与艾维的合作比之前与沃兹、阿瓦、鲁宾斯坦、卡特穆尔、拉塞特的合作更为紧密。

史蒂夫与艾维的头脑风暴还在继续,法德尔团队也开始着手研究硬件设计,史蒂夫对这个项目越来越有信心。打造一台全新的手机肯定困难重重,事实上,比当初第一代麦金塔电脑项目遇到的障碍还要多。但史蒂夫确信能与电信公司达成对苹果公司有利的协议,因为他已经从签署ROKR协议的过程中获得了经验。他深信自己的团队一定能够解决所有的软件和硬件问题,如果能够按照设想推出手机,一定能成为史上最热销的电子消费品,因为它不仅是一部手机,也不仅仅是具有音乐播放功能的手机,更是一台功能强大的电脑,也就是随时随地能够上网的智能手机。手机的名字当然是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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