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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背上的箭伤还没彻底好,但是当天晚上,阿飞便带上自己的随身物件,无声无息地离开江府。因为他知道,不能再在江府住着了。

“这里没什么好留恋的——在这里,除了年少时被人囚禁的屈辱,我想不起其他任何事情。”阿飞站在高楼之上,低头望了一眼夜色中的江家宅院,几个跳跃便离开了岳州城。

离开江家,是否关系到那所谓的骄傲和自尊,阿飞不清楚。他只是在一直提醒自己,江彩轩是那个自命不凡的江三少的妹妹。江三少这个人很惹人厌,所以他的亲妹妹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可是阿飞为什么会讨厌江三少,连阿飞自己也不知道。

但是,世上的事不就是这样吗?并不是每一件事都能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就像一个人会爱上另一个人,或者会讨厌另一个人,这其中的因由,并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的,也许只是当年的匆匆一瞥,那种感觉便会保持一辈子。

等到天色渐渐亮起来,阿飞便敲开了路边一家酒肆的大门。掌柜的披着外衣,睡眼惺忪地打量着这位奇怪的客人,一再告诉他现在还没到开门迎客的时候,可最终还是被一锭银子堵住了嘴巴。

毕竟只是山野小店,掌柜的还从没见过出手这样阔绰的客人,喜得他赶紧把婆娘叫起,杀鸡宰鱼,好好伺候这位财神爷。

但阿飞只想喝酒。

他让掌柜的打了几角酒,便在角落里自斟自饮,却没动桌上的鱼肉分毫。

以前在白云峰的时候,龙一文常和阿飞说,这酒啊,高兴的时候要喝,悲伤的时候也要喝;热闹的时候要喝,寂寞的时候也要喝;成功的时候要喝,失败的时候更要喝。总之,人这一生不能没酒。阿飞一直以为,这是龙一文给自己为何嗜酒如命找的说辞,可现在看来,他说的这番话,还真有几分道理。

从日出喝到日落,阿飞却还是觉得不够,恨不得就泡在酒缸里,让全身每个地方都把酒喝足了才算过瘾。他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喃喃地说道:“该走了。”然后便扯了几块儿早已凉透的鸡肉塞入口中,打着酒嗝儿,摇摇晃晃地站起身。

酒店掌柜见天已经黑了,本以为这位财神爷会在店里留上一宿,怎么也没想到却要在此时离店,便上前假装关心,劝说天色已晚,不宜上路,打算将阿飞留在店里。

“走开!”阿飞闭着眼,用力推倒掌柜的出了门。走了几步路,阿飞意识到自己方才有些失礼,便转过身冲着酒肆鞠躬行了个大礼,然后打着晃儿离开了。

从白云峰到杭州,是为了到爷爷和嫂子的坟前祭拜。从杭州到岳州,是为了救被万英堂绑架的江彩轩。阿飞每去一个地方,都是有目的的,那么,接下来又该去哪儿呢?

不用费神多想,阿飞便已找到了去处,既然已经来到了岳州,那就索性向南,到潭州去看看故人——他想看看小铃铛他们现在都过得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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